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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人的地缘组织 会馆明清时期商人的社会势力在各个社会阶层中

2022-07-03 15:45:54 发布 浏览 318 次

商人的地缘组织——会馆

明清时期商人的社会势力在各个社会阶层中已明显地突出出来,最集中的表现就是他们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正式团体——会馆。

会馆是由流寓客地的同乡人所建立的专供同乡人集会、寄寓的场所。会馆的出现是很早的,但不叫会馆,也不是由商人组建的。其发生与科举制度有很大关系。

科举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文武官吏的一种制度。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士科,唐代于进士科外,复置秀才、明法、明书、明算诸科。到明清时,科举考试制度更为严密和完备,每逢“大比之年”,便有各地文武举子进省城或京城应试。另外,还有大批的商人也来到省城和京城做生意。这些人远行来到省城,到京城路途则更远,一般的人所带盘缠是有限的,在省城、京城投宿“虽一榻之屋,赁金却不下数十楮”。好一些的住宿,价钱则更高,赴考投宿者们大多是拿不出这笔开支的。就是那些做生意的商人们,也多是付不起昂贵的房租,于是经济上的原因和乡土观念,促使举子和商人们期望能有一个凭借乡谊且能相互照应的理想住处。于是就有人开始着手建立能供同乡居住、休息场所的事宜。明朝嘉靖年间,在北京就开始出现了专供外地人居住、聚集的场所,人们称之为“会馆”。后来这样的会馆不断出现,到了明朝万历年间,在北京就出现了“其乡各有会馆”的情况。据统计,在整个明朝,北京有会馆将近家之多。

清王朝建立之后,统治者仍积极推行科举制度,考试的科目和次数都有增加,参加考试的人也越来越多,于是会馆也跟着多了起来。据清朝人吴长元《宸垣识略》记载,从清朝入关至乾隆年间,北京的会馆就发展到了多处。到光绪年间,就又发展到了将近所,几乎全国各地在北京都建立了自己的会馆。有的一个县就建立了好几所。

据统计,到民国时期北京尚存有各地会馆的情况是这样的:直隶(今河北省)所,山东所,山西所,河南所,江苏所,安徽所,江西所,浙江所,福建所,湖北所,湖南所;陕甘所,四川所,广东所,广西所,云南所,贵州所,绥远所,奉天所,吉林所,新疆所,台湾所。因清政府有满人居内城、汉人居外城和内城禁止喧嚣等规定,所以原来在内城的会馆逐渐废除,而南城正阳、崇文、宣武三门一带的商业繁华区则成为会馆最集中的地方。

除北京之外,其他的一些城市也都建有多少不等的会馆,例如仕商辐辏的大都会之一的苏州,在明朝万历年间就有了会馆,后来发展到了多所。到清末,广州、重庆、上海、汉口、天津等地都建有会馆。

会馆的建立主要是出于维护同乡人利益的,其发起人也不只是商人,其活动的内容也不只限于商务,当然因会馆性质不同其作用也不一样。关于会馆的建立和发起认有如下几种情况:

纯属商人发起组建的。这类会馆是商人为了保护本地或本行业商贸利益而建立的。就北京地区来说,早期的会馆都是为赴京投考的人所建,发起人一般的是在京任职的官僚集资为其家乡人所建,与商人本身的利益关系不大,后来,特别是到了清朝,有相当一部分会馆就是由商人发起并出资兴建的了。北京之外的其他城市,由于兴建会馆的时期都比较晚,一开始就是由商人创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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